交通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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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照有使用年限您知道了嗎?

為維護高齡駕駛人行車安全,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起,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,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一次,也就是說,只要是31年7月1日以後出生,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日期為75歲止,不再永久有效。另外3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者雖然不用換照,但若是有交通違規,仍須辦理換照。
 
辦理換照需經體檢合格,並通過認知功能測驗,或檢附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。
認知功能測驗包含:
1.「對時間的正確認知能力」,例如說出當日的年、月、日、星期與當時所在。
2.「近程記憶思考的能力」,讓受測者看10種圖案後,經過2分鐘說出剛才看過的圖案名稱,可不按順序,答對3題以上為合格。
3.「測試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」,畫出指定時刻的時鐘。全部測驗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,3個程序都須通過才算合格。
 
監理站提醒,對高齡駕駛人而言,隨著年齡增長,體能難免會衰退,在路上行駛即是增加用路風險,年滿75歲以上汽機車駕駛每3年需重新換發駕照,為的就是避免高齡駕駛因功能退化而引發交通狀況。先換照再上路!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。
 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