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108.10.011788

電動自行車新法上路

動自行車新法108年10月1日上路,請遵守新制,以免受罰」
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修正案,於108年10月1日上路,包括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,處新臺幣(以下同)300元罰鍰;電動自行車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者,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;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,擅自增、減、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,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。
民眾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數量持續增加,由於電動自行車無需考取駕照即可上路,對於違法改裝也無覆驗的規定,衍生出許多交通事故,請大家共同遵守電動自行車管理新制,以保障行車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