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安全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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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機關公務機密及資訊安全考量,收錄警政資訊網路入出口端所有進出封包,收錄資料將包含所有透過資訊網路往來之資料,俾利稽核運用,以確保網路資源使用之正當性。 「資訊安全,人人有責」 為保護本機關相關資訊資產,包括實體環境、軟硬體設施、資料、資訊等安全,免於因外在之威脅或內部人員不當的管理,遭受洩密、破壞或遺失等風險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
  1. 保護本機關資訊資產的安全,包括人員、設 備、系統、資訊、資料及網路等在符合相關 法令下,使用適切的保護措施,以確保本機 關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可用性及完整性。
  2. 評估各種人為或天然災害對本機關之影響, 訂定重要資訊資產及關鍵性業務之防災對策 及災變復原計畫,以確保本機關可持續運作。
  3. 督導本機關所屬員工落實資訊安全工作,建立「資訊安全,人人有責」的觀念,進行適當的資訊安全訓練,以提高資訊安全意識。
  4. 員工如有違反資訊安全相關規定,究其權責本機關人員獎懲相關規定辦理。
  5. 建立資訊管理制度。
  6. 確保資訊系統安全。
  7. 防止洩漏機密資料。